刘彦随研究员出席国土部土地整治制度总体设计专家会

 

2012年3月23日,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在北京友谊宾馆主持召开“土地整治制度总体设计专家座谈会”,会议由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巴特尔主持,整治中心梁军、陈原、贾文涛、陶晓龙、刘喜韬、高世昌、范彦波等处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以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刘守英,中国科学院地理资源研究所刘彦随研究员、陈百明研究员,浙江大学东南土地管理学院吴次芳教授、叶艳妹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严金明教授,中国农业大学朱道林教授,南京大学黄贤金教授,云南农业大学余建新教授等专家应邀出席会议。

近10多年来,全国土地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对于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优化用地结构、促进生态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时期我国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双保”压力的不断增长,科学推进以土地整治为主要内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任务艰巨,创新土地整治制度和机制势在必行。

刘彦随研究员在发言中强调:土地整治作为统筹城乡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平台,将成为新时期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并逐步融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体系。当前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家战略相得益彰。土地整治应上升为国家保红线、提产能、调结构、优布局、创机制、惠民生的大战略。

土地整治成为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先导工程、基础平台,特别是国家建设永久性基本农田、健康农田生态系统、城乡一体化格局的重要保障和途径。

土地整治制度总体设计要充分考虑土地整治的不同类型及其战略目标。土地整治的重点领域将逐步趋向日益严峻的空心化村庄整治、重点区域农田整治、城镇土地再开发整治,以及污染退化土地修复和大尺度荒漠化土地整治修复。

在相当长时期内,土地整治属于公益事业,核心是让健全机制、农民受益。在整治组织与协调机制方面建议:国家主投、政府主管、农民主体。

土地整治是新时期统筹城乡、惠及三农、强村富民的“民生工程”。土地整治与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是破解城乡二元体制,推进农村土地可持续利用和城乡土地优化配置的重要途径。

重视加强城乡发展转型进程中土地整治、配置与机制的耦合、互动关系的基础研究,推进土地整治领域的理、工、管多学科交叉集成,发展土地整治工程与技术学。

土地整治随着规模增大、力度加大,将面临更多体制、制度、政策等方面的冲突,在一些重点整治区域有必要创建土地整治综合试验区或制度创新特区,探索土地整治造地与林业、生态、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的协同关系,建立切实可行、持续高效的制度保障体系。

土地整治制度设计与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密切相关。要注重土地权能制度和土地收益制度同步改革。将土地整治之前的产权确认、整治之后的产权明晰制度化;创新农村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制度;农村土地增殖与收益分配制度、土地整治与民生保障的“功能性替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