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日]国土部部长:坚守粮食基本自给安全底线
2012-06-25 来源:新华网 记者:王立彬
万物土中生,有地斯有粮。6月25日第22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全国土地日主题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就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接受了记者专访。
坚守粮食基本自给的安全底线
记者:为什么把粮食安全作为今年全国土地日的主题?
徐绍史:地实则粮丰,粮足则天下稳。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资源环境约束矛盾日益加剧,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保障发展、保护资源”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切实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
粮食生产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耕地又是粮食生产的基础。18亿亩耕地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不可逾越的红线。其中15.6亿亩基本农田作为耕地的精华,几乎承担着全部粮食生产任务,是保障我国粮食基本自给的安全底线。
我国用占世界10%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归根结底是由于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了18亿亩耕地以及15.6亿亩基本农田。
2001年以来,我们在全国范围内有组织、大规模地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不仅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还建成高产稳产基本农田2亿多亩,经整治的农田平均亩产提高10%~20%,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升了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实现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30多亿斤,为粮食“八连增”奠定了坚实基础。
面对耕地质量建设的新挑战
记者:怎么看待18亿亩耕地在质量方面的要求?
徐绍史: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粮食供需长期处于紧平衡甚至脆弱平衡的态势,耕地数量管控、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面临严峻挑战。
我们这样一个有着十几亿人口、耕地总体质量不高、后备耕地资源不足的大国,要立足本国耕地资源解决吃饭问题始终是发展之要。这决定了坚守18亿亩耕地“生命线”,不仅要坚决守住数量,更要着力建设好质量。
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整治重点逐渐转向耕地质量建设,建成了一批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仅“十一五”期间就建成1.6亿亩,2011年建成了6000万亩,今年将再建成1亿亩。在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过程中,一些地方按照现代农业规模生产的要求,归并零散地块并且鼓励农田向种田能手和农业企业集中,为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集约化经营创造了条件。土地整治使农业综合生产成本普遍降低了5%~15%,优化了土地利用布局,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
把土地整治变成民生工程
记者:农村居民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处于什么地位?
徐绍史:农村土地整治经过十余年发展,已经成为保发展、守红线、促转变、惠民生的重要平台,成为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的有效途径。
经国务院批准正式颁布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对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提出“经整治的基本农田平均提高1个等级,粮食亩产增加100公斤以上”目标,为粮食持续增产提供必不可少的物质保障。
要建立健全土地整治的经济激励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分配制度,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重点地区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经济补贴等手段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以土地整治工程为平台,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做到整治前农民自愿,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建立健全农民参与机制,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探索实行“以补代投、以补促建、先建后补”的整治模式。要加强土地整治中的权属管理,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要充分听取群众意愿,科学编制权属调整方案,做到权属明晰、确权到位,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让土地整治成为真正的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