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阶段性农村土地整治模式
文章来源:信息中心 | 发布时间:201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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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整治需规划先行,特别应以县域为单元,研究农村空心化“生命周期”,建立阶段性土地整治模式。
区域差异性整治模式:农村土地整治要遵循农村发展地域差异性,凸显因地制宜、分区分类原则,实行多样化的技术标准、目标要求、管理模式与保障措施。适应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在编制农村土地整治总体规划基础上,推进自然地理区背景下的差别化土地整治模式。
“一整三还”综合模式:农村土地整治要依靠科学、依靠理论支撑。在功能导向上强化“一整三还”,即依托村庄整治增地,实行还田、还林、还园。“三还”时序,因村庄整治的区域差异性、发展阶段性而异,并与乡镇村土地利用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有机结合。
统筹协同优化决策模式:农村土地整治问题复杂、涉及面广,在整治规划、组织实施、地段协调、政策创新等 领域,需要国土、农业、水利、环保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统筹协同。从农村土地整治的宏观性、全域性、基础性、系统性特点出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有不可替代 的引领作用,理应确立全局性、战略性研究与管理的基础地位。
引领农村土地整治,应开展“一规划四工程” 战略研究。
研制中长期规划:旨在创新土地整治理论,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实践,由国土资源部牵头,系统研制中国农村土地整治中长期规划,并上升为国家战略。
整治增地工程:以农村土地产权改革为总抓手,促进土地“管”“用”一体。优化“大城镇”、“大农区”建设。实施“宅基地换房”中心城镇化统筹战略。
区域补占工程:坚持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创新耕地“东占西补”、“城占村补”挂钩机制与模式,科学协调城区与农区关系。
社会保障工程: 宅基地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形式,具有社会福利和保障功能。研究土地功能转换、“土地换保障”方略与价值体系。
典型示范工程:示范先行、典型引路。在耕地红线约束下,以土地整治为平台,科学研究区域统筹、城乡挂钩、村庄整治、增地稳粮的创新模式和政策。
(刘彦随. 建立阶段性农村土地整治模式. 国土资源网, 200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