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土报]刘彦随:生态优先,实现人地和谐发展
刘彦随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2012-12-01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提速,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压力不断加大,耕地后备资源数量日益减少、补充难度不断增大,破除土地资源需求刚性上升与供给刚性不足的矛盾,客观上需要站高望远、统筹谋划土地开发利用新战略,转变发展思路。开发利用未利用地,成为了一个可行的选择。
什么是未利用地?
将事实上已经严重退化、废弃的土地转化为生产性、生态性用地的活动,都宜纳入未利用地开发利用的范畴。
科学开发未利用地是积极主动、合乎规律、切合实际的土地综合整治。
在大规模开发之前,我们需要好好认识未利用地的内涵与外延。
从土地利用分类的角度看,未利用地是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所有土地的统称,包括了荒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尚未利用的土地,以及河流水面、湖泊水面、苇地等其他未利用地。从土地功能与价值来看,生态文明建设导向的未利用地内涵应宽广一些,既包括难利用或待利用的未利用地,也应包括严重退化的农用地、闲置废弃的建设用地。在开发类型与方向上,既包括开发未利用地补充耕地面积,也包括整治新型工业、城市、村镇用地,以及生态保育、特色园艺、旅游观光等用地。总之,将事实上已严重退化、废弃的土地转化为生产性、生态性用地的活动,都宜纳入未利用地开发利用的范畴。特别是对一些郁闭度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园地、林地、草地,以及存在“名实不符”的地类,亟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深入勘查、评定和变更,提供未利用地的翔实信息。
科学开发未利用地是积极主动、合乎规律、切合实际的土地综合整治。应当遵循适宜、适度、适应性的原则,有选择、有重点、有序地推进。关键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分区实施,在科学发展理论指引、土地工程技术支撑下,让未利用地开发科学起来,在利用中加以合理地保护,更好地发挥土地生产、生活与生态的多功能价值,更好地支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破解西部地区发展难题的一把钥匙
未利用地开发是区域用地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与功能提升的助力。
全国各地尤其是西北地区注重规划引领、项目支撑,开发利用的重点领域与区域日益显现。
未利用地开发,不能一刀切,而应从土地原初的状况出发。
开发成规模的宜农未利用地,可有效增加集中连片的耕地面积,缓解农用地特别是平原优质耕地非农化的巨大压力;开发整治退化、污损、灾毁的未利用地,可有效防止区域性土地退化和灾害性土地损坏程度的不断加剧;适度开发低丘缓坡荒滩沟道地,可有效促进土地开发利用与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农村新居建设、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有机结合。无论最终开发成什么用途的土地,最终都是区域用地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与功能提升的助力。
近年来,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全国各地尤其是西北地区不断加大未利用地开发整治力度。注重规划引领、项目支撑,开发利用的重点领域与区域日益显现。如土地沙漠化、盐碱化等导致的退化未利用地的综合整治,支持山区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空间扩容的近城郊低丘缓坡地的开发整治,具备丰富资源潜力、受灾害威胁的沟道整治等等。例如,延安市探索推进“治沟造地”土地整治创新模式,实施大规模的退耕还林工程后,将保护生态环境与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结合起来。
未利用地开发当审慎
核心是尊重自然、遵循规律、生态优先、人地协调。
国土资源部退化及未利用土地整治工程重点实验室的成立,将起到引领与示范作用。
亟须创建不同类型区域、不同功能导向的未利用地开发整治试验示范区。
在未利用地的开发中,有一些倾向应当引起警觉:
一是唯耕地指标倾向。应当促进土地开发整治的增面积与提质量、保生态的紧密结合。二是建设松绑倾向。应当强化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建设占用耕地的系统管理,防止形成简单的开发补充、良田占用逻辑。三是忽视生态保护的倾向。应当加强开发地水土资源适宜性评价,防止盲目开发带来生态退化与地灾问题,坚持“四不开”:水源涵养地不开,退耕还林地不开,灾害易发地不开,偏远难用地不开。开发的核心是尊重自然、遵循规律、生态优先、人地协调。
我国未利用地多分布在水源不足、生态脆弱、经济贫困地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地和谐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命题。探索推进未利用地开发政策支撑与制度创新体系,亟须深化未利用地开发整治权益关系、协同机制、工程技术、科学途径的试验示范研究,促进未利用地有序开发、优化配置与持续利用的协同发展。国土资源部退化及未利用土地整治工程重点实验室的成立,对推进未利用地开发的科学实验、技术集成、规范建设、工程实践、战略决策,将起到引领与示范作用。
探索科学开发未利用地的新模式、新途径,势在必行。项目优选层面,强调立地适宜、规模适度、时机适合;工程布局层面,注重改善生态、促进生产、方便生活;战略目标层面,突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民生保障;实施手段层面,强化数量管理、质量管控、生态管护。
适应我国土地整治与管理方式转变的新形势、新要求,亟须创建不同类型区域、不同功能导向的未利用地开发整治试验示范区,为科学开发未利用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新模式、探索新途径。
中国国土资源报专家建言PDF